學生午膳及在校免費午膳事宜
有關學生午膳安排
家長可選擇下列方式安排貴子女的午膳,詳情臚列於下,敬請細閱:
午膳方式 |
(一)學生自備 |
(二)家人送膳到校 |
(三)訂購午膳飯盒 |
送膳時間 |
由學生於上學時帶備回校 |
上午11:00至上午11:45, 逢周五提早半小時,逾時不候 |
由午膳供應商於上午10:30左右送抵學校 |
送膳地點 |
不適用 |
一至六年級均放於詢問處對面的指定班別層架上。請家長送膳後隨即離開,無須親自把午餐交予貴子弟。非午膳用品,不能置於架上。 |
由午膳供應商直接送往課室 |
取膳方式 |
不適用 |
由午膳供應商/職工直接送往課室 |
由班主任於課室內派發餐盒,學生須依照所訂餐號取餐,不可隨意更改 |
收拾午膳用品方式 |
學生自行收拾用品回家 |
學生自行收拾用品回家 |
由午膳供應商員工協助,把飯盒、廚餘送返午膳供應商處理 |
所需預備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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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膳供應商將贈送環保餐具一份予全校學生 | |
學生每天須帶備的午膳用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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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購電話:23579102(活力午餐)
有關訂購午餐的其他注意事項:
1. 學生須以整月模式訂購午膳,並以預繳式支付。請依午膳供應商的繳費方式繳費。訂餐表格上均有户口結餘顯示每位訂購者的户口結算。
學生須以整月模式訂購午膳,並以預繳式支付。請依午膳供應商的繳費方式繳費。訂餐表格上均有户口結餘顯示每位訂購者的户口結算。
2. 家長為學生選擇餐款時,必須詳閱餐單上的說明,食物敏感者宜加倍留意,詳情可致電供應商查詢。家長不得擅自致電供應商更改當天餐款,如遇任何午膳問題,請與負責老師聯絡。
3. 倘若學生缺席,家長可於請假當天上午8:30 至 9:30或之前一天自行致電午膳供應商取消訂購當天飯盒,款項將於下月或下兩月退回。
4. 倘若學生缺席而沒有致電供應商取消訂購當天飯盒,飯盒將會退回供應商,校方恕不為學生保存飯盒,以保障學生健康。
5. 如遺失訂餐表格,切勿影印他人餐單,請寫手冊通知班主任轉告負責老師補領後備餐單。
在校免費午膳津貼
在校免費午膳津貼事宜,有關詳情如下:
1. 符合下列所有條件的小一至小六學生方可參加上述計劃:在學生資助計劃下,獲得該學年「全額津貼」;就讀全日制官立、資助(包括特殊學校)或直接資助計劃(直資)小學;及由其就讀的學校安排午膳〔註:學生自備午膳不會獲提供資助〕
2. 資助原則:有關撥款將會由教育局直接發放予學校,由學校代合資格學生繳付有關費用。
3. 注意事項:
(i) 家長自行決定參加與否。申請的家長,必須繳交上述「全額津貼」證明文件副本。校方才會為申請者辦理有關申請事宜。
(ii) 原則上,午膳資助的生效日期應以家長提出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申請的日期起計算,家長不可追溯申請日期之前的午膳費用。
(iii) 由於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審核需時,而午膳費用普遍是預繳的,對於提交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申請時正等候學生資助計劃的審批結果,並已為其子女繳付午膳費用的家長,若日後能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,學校會安排午膳供應商將有關款項退回予家長。
(iv) 至於在學年開始時不擬申請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家長,日後亦可向學校提交申請(只須補交上述「全額津貼」證明文件副本)予班主任。但請留意,午膳資助只會自家長向學校提交申請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日期起計算,家長不可追溯該日期之前的午膳費用。
(v) 學校會根據學生資助處提供的資料核實學生的資格,若發覺學生不符合及/或經該處覆核後證實不符合「全額津貼」資格,學校會通知家長自行支付午膳費用予午膳供應商,並會要求家長退還學校已代繳的午膳費用。
(vi) 家長提交的資料只會用於處理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申請。
(vii) 如有需要,本校會將貴子弟的姓名轉交午膳供應商,惟只限作處理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相關用途。